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2月20日对外发布。《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有效期为5年,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降价让利促销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应当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约定、变更价格。
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者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如: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等。
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应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平台经营者新增或者变更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平台内经营者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七日。对平台内经营者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制定合理过渡措施。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
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明码标价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应遵守以显著方式标示商品的运输或者寄递费用、配送方式、发货时间、支付方式等与价格有关的内容,包括其他不可避免的收费等规定。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同时有偿提供搬运、安装、调试、延长保修期等附带服务的,应当在显著位置对附带服务进行明码标价。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并遵守以下规定:1.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2.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3.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平台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标示预估价格的,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显示的预估价格有支付方式等限制条件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前向消费者清晰提示。
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如散布信息含有欺骗性用语或者误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等行为。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或者虚构、篡改、删除网络交易实际成交价格记录,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自动扣款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应通知消费者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1.提供免密支付服务;
2.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商品;
3.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通知消费者。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