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商务部等8部门于6月18日公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围绕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等五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以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消费场景广阔、消费数据资源丰富优势,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培育形成消费新增长点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开辟人工智能新产业新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在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方面,提出扩大智能终端供给,推动消费电子产品从功能型向智能型转变。布局人形机器人消费新赛道,加速机器人从工业场景向消费场景渗透。搭建商品首发平台促进新产品触达。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生态,并将AI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等前沿技术融合,研发推出一批国际领先的新产品。
在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方面,围绕居家、养老、文旅、住宿餐饮、教育五大场景,提出多项务实举措。比如,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应用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布局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等技术系统,配备智能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产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票务办理、导游导览、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境外人员酒店入住服务便利性。
在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方面,聚焦零售、电商和物流三个关键环节,提出将技术创新嵌入既有商业体系改造升级,进一步发挥电商在人工智能应用中的场景优势,将智能商业建设与城市更新和乡村流通体系完善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流通组织效率和消费履约能力。
此外,在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和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方面,提出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和AI体验中心,并且要求与数码产品购新、以旧换新等现有政策衔接配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应用。同时,要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适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为“人工智能+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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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