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1月15日消息(记者李子平)当前辽宁科技工作的一个短板,在于丰富的科教资源尚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原因是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单位在推动成果转化时,普遍存在两大顾虑:一是“怕失误”,二是“怕触线”。为此,辽宁省科技厅出台系列政策,旗帜鲜明地为创新者撑腰。
1月15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许爱东介绍,科技营商环境是创新生态的核心。近期,该厅重点推出了两项制度文件,一是《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优化提升科技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旨在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赋能增效;二是《辽宁省科技系统净化营商环境“九不准”》,旨在规范权力运行、净化服务生态。
现实短板:科教资源转化“不给力”源于“怕失误”“怕触线”
辽宁是科教资源大省,拥有114所高校、6家中科院驻辽机构、2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其中牵头建设12家;高标准布局了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和沈抚科创园三大平台;组建了材料、辽河、滨海、黄海等四家辽宁实验室;还集聚了59位两院院士。这些优质资源,构成了辽宁科技创新的“四梁八柱”,是未来发展的底气所在。
许爱东坦承,当前辽宁科技工作的一个短板,在于丰富的科教资源尚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深入调研中发现,科研人员及相关管理单位在推动成果转化时,普遍存在两大顾虑:一是“怕失误”,担心因科研、市场或技术等客观风险导致转化未达预期目标而被追责问责;二是“怕触线”,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很多单位对转化过程心存顾虑,唯恐触碰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这些思想上的“包袱”,制约了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解决办法:划定“安全区” 形成“动力链” 提供“说明书”
为此辽宁研究制定了 “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 政策,系统解决“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 的问题,旗帜鲜明地为创新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为实干者兜底,实实在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明确边界,划定“安全区”,解决“不敢转”的问题。许爱东表示,科研活动本身具有高度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创新过程天然伴随着风险,存在较高的失败概率,这是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在科研领域,失败也蕴含着价值,是积累经验、校准方向的重要过程。因此,辽宁这项政策明确规定:对于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中,只要其严格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合规管理等程序,且未谋取私利,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即便相关项目因不可预见的技术路线风险、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甚至最终失败,经认定后均可依规予以免责。这相当于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净干事的科研和管理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强化激励,形成“动力链”,解决“不想转”的问题。免责是底线保障,激励才是长久动力。管理部门将尽职免责机制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激励政策进行有机衔接。目的是让科研人员不仅在转化失败时能得到保护,更能在转化成功时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和事业发展的认可,从而真正实现从“要我转化”到“我要转化”的根本性转变,持续激发内生动力。
细化操作,提供“说明书”,解决“不会转”的问题。为确保政策不悬空、可落地、易操作,辽宁省科技厅同步配套出台了《工作指引》。《指引》明确列出了可予免责的具体情形清单,正面清单,让判断标准更清晰。同时,建立了 “单位内部认定+主管部门复核备案”的规范化流程,一般事项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依据章程和内部制度自主认定,复杂或争议事项可提请省委科技委办公室会同财政、审计、国资等多部门联合审核,确保认定工作严谨公正。
许爱东表示,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持续优化科技领域的制度环境与营商环境,让每一位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都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投身到创新创业的浪潮中,将辽宁雄厚的科技创新“存量”优势,加速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的“新质生产力”优势。下一步,辽宁省科技厅将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推动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与联动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基层、惠及每一位创新者。